李小龙死亡真相死因

       功夫巨星李小龙在1973年的7月20日突然猝死在香港女星丁佩的公寓里,这让很多人都不能够接受这一事实。有人说是谋杀,有人说是自杀,也有人说是病死的,而当事人之一的丁佩也是受到了无数的非议,甚至还有李小龙的狂粉去暗杀她,那一晚到底发生了什么?下面小编为大家揭秘李小龙死亡隐瞒40多年真相竟然是这样!
李小龙死亡隐瞒40多年真相竟然是这样
1、死亡经过
2、事件调查
3、警方结论
李小龙死亡经过
李小龙在1973年7月20日,来到了丁佩的香港公寓中,两人谈论了关于《死亡游戏》的拍摄事件,谈完之后就已经晚上七点了,当时还有邹文怀也在场。
晚上他们还要与佐治拉辛比一起吃饭,邹文怀先行一步去了餐厅等佐治拉辛比,李小龙从椅子上站起来之后就觉得头很疼,说了一句“我的头怎么这么疼”,丁佩听到后就去橱柜里面拿出了她的私人医生给她开的止疼药EQUAGESIC,让李小龙喝了一颗。
 
然后看了一下时间跟李小龙说“还有些时间,要不你先到我房间里躺一会儿,这里离你们约好的日本餐厅很近,过去也很方便。”李小龙就去房间里面睡去了。
丁珮为了让李小龙好好睡一会儿,也就没有跟进房间,而是坐在客厅里看电视。大概在过了八点钟的时候电话铃突然响了,把丁珮惊得连打几个寒战。电话是邹文怀打来的,问他们两人大概什么时候能到。丁珮让邹文怀稍等一下,然后探身往房间里看了看,当时房间门没有关,在客厅里可以直接看到李小龙躺在床上睡得很熟的样子。于是丁珮告诉邹文怀,李小龙现在睡得很熟,让他再睡一会儿,然后自己将他叫醒一起到日本餐厅里来。
 
接完电话后,丁珮继续认真地看电视。直到觉得自己肚子很饿了,丁珮这才发现时间已经过了九点。于是她赶紧站起身到房间里去叫李小龙,怕他这一睡把要办的正事给耽搁了。而这次和刚才明显不一样,进房间的刹那丁珮就觉得非常不舒服,而且这种感觉她似乎曾经在哪里有过。丁珮叫了两声李小龙,然后也轻轻推了下他。但是李小龙依旧睡得很熟,不发出一点声响。这时候丁珮开始害怕了,只能赶紧给邹文怀打电话。“不好了,我去叫小龙起来,可他好像醒不过来了。”“你先别急,我马上过来。”邹文怀从丁珮的声音里已经觉察到事情的严重性。
 
邹文怀差不多是九点四十左右的样子赶到丁珮家的。其实他们约好吃晚饭的日本餐厅离丁珮家很近,但是邹文怀赶过来时却不太顺利,路上被耽搁了一会儿。到了之后邹文怀也试着叫醒李小龙,推肩、掴脸等方法都试过,但是依旧没有醒来。于是他立刻打电话给李小龙的私人医生。李小龙的私人医生是个英国人,李小龙一直认为他具有恪尽职守、遵守时间的好品德,但是很奇怪的是这一晚却怎么都找不到他。最后没有办法,他们只好马上打电话将丁珮的私人医生找了过来。丁珮的私人医生朱博怀只用了十几分钟就赶到了,来了之后稍稍查看了下李小龙的状态就让立刻送医院。而后来朱博怀在法庭上发表证词时说,他检查的时候李小龙的心跳、脉搏和呼吸都没有了,瞳孔虽然还没有完全开启,但已经可以确定为“没有生命征象”。
 
十字军救护车也很快到了,等将李小龙抬上救护车后,邹文怀让救护车直接开往伊丽莎白医院。同时还通知了李小龙的太太Linda和李小龙的大哥李忠琛,让他们都赶往伊丽莎白医院。其实当时离丁珮家最近的是浸会医院,而且朱博怀本身就是浸会医院的医生,可当时不知为何邹文怀却让送伊丽莎白医院。后来也有人问丁珮当时为何不送浸会医院,丁珮说那时根本是轮不到她做主的。
事件调查
李小龙是如日中天的功夫明星,他的死不但牵涉面广,其死因也确有可疑之处。在舆论的强大压力下,香港当局特地组建了死因研讯法庭,专门就李小龙之死一事进行调查取证。
为了确保调查的严密性和公正性,研训法庭一共传召了10位证人出庭作证,他们依次是李小龙的哥哥李忠琚嘉禾掌门人邹文怀、女星丁佩、第一个替李小龙诊治的私人医生朱博怀、高级救护员彭德生、伊莉莎白医院急症室医生曾广照、伊莉莎白医院紧急救治单位医生郑宝志、法医警官叶志鹏、探员刘树、军装警员柏文利。
在证词中,李小龙哥哥李忠琛说他不知道弟弟有吸食大麻的习惯,两人在一个月前见面时,李小龙精神状况正常,身体也没有任何不适迹象。
 
这一点也得到了邹文怀的确认,邹文怀说,李小龙去世前,两人几乎天天见面,李小龙在讨论拍摄细节和剧本时情绪很高,也未曾说起有过家庭纠纷。
李忠琛和邹文怀的供词排除了李小龙自杀的可能性。事件的另一个关键人物是丁佩。当时丁佩的情绪已经稍稍稳定下来,并详细回答了李小龙妻子莲达的律师罗德丞关于1973年7月20日李小龙在丁佩住处所发生的一切的提问。
在将李小龙送到伊丽莎白医院抢救之后,11点半,伊丽莎白医院的米高?麦的医生正式签署了李小龙的死亡证明书。
法医官叶志鹏也对李小龙尸体和丁佩寓所的检查结果做了说明:他在检查李小龙尸体时,发现李小龙的左脚趾上有一处切开输血过的痕迹,左胸处也有做心脏内注射急救时留下的针孔,但是身体的其他部分并没有新留下的伤痕和暴力迹象,而丁佩寓所也没有发现打斗迹象和有毒物品,所以他认定李小龙没有遭到谋杀。
 
叶志鹏还补充说,由于李小龙曾有过在拍片现场突然昏迷的经历,这可能就是李小龙猝死的前兆。根据这些供词,死因研讯法庭给出了李小龙死因不明的初步裁定。
这显然不能让龙迷和媒体满意。于是,调查继续进行,关键就在于李小龙的验尸报告。李小龙的尸体被解剖后,其肝、肾、小肠、结肠、血液及胃部残存物样本立刻被送到香港当地的化验室,由法医部的林医生进行检验,其余样本则送往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化验室进行分析。
不过第一批验尸报告出来时,李小龙已经下葬。验尸报告中最引人注目的莫过于在李小龙体内发现的微量大麻。法医部的林医生和负责剖验尸体的伊莉莎白医院病理学家黎史特医生都表示:这点分量的大麻不可能是诱发李小龙猝死的主因。
黎史特医生还指出,李小龙头部没有发现伤痕,既没有出现脑出血,其脑血管也无梗塞之处,身体的其他器官也都很正常,唯独脑部有中度肿胀,其脑肿很可能发生在死亡前半分钟,而且来势很快,但脑肿并不一定能致使人死亡,李小龙的死因很有可能与止痛药过敏反应有关。
 
这一说法得到了伦敦大学法医学教授迪雅的认同,迪雅教授表示:李小龙的死因是急性脑水肿,原因是对止痛药中的某些成份产生了过敏反应。
但这只是推测,并非结论。 关于李小龙的死因,一直以来都有不同版本的说法在流行着,有人说他是病死,有人说他是猝死,还有人觉得他是被别有用心之人谋杀,众说纷纰莫衷一是。
 
警方结论
1973年9月24日上午,在经过了两个多月的论证后,香港法庭的董梓光法官对李小龙的死因做出了7种解释:
一、谋杀:即恶意及不合法杀人。没有证据证明李小龙是被人谋杀的,故排除。
二、误杀:即无恶意的不合法杀人。死者显然没有受到这种伤害,故排除。
 
三、合法杀人:死者乃系猝死,与此项无关,故排除。
四、自杀:从李忠琚邹文怀、莲达等人的供词看,李小龙在死前并无精神和行为异常,缺少自杀动机和倾向,故也可排除。
五、自然死亡:伊莉莎白医院验尸官黎史特医生在解剖和化验死者尸体时并没有找到致使死者自然死亡的病因,英国伦敦大学迪雅教授也同意黎史特医生的意见,所以自然死亡也难成立。
六、意外死亡或死于非命:即服用止痛药导致过敏反应,此项可能性最大。
 
七、死因不明:即所有证供都无法指出死者的死因,而陪审员也未能从上述六种可能性中选择一种作为本案的判决,则裁定死者死因不明。
法庭最后裁定,李小龙的死因乃是死于非命。此裁定一出,众皆哗然,全港上下纷纷表示质疑,认为官方的这一说法根本就是不痛不痒,含混过关。
结语:通过警方的调查取证,可以看出李小龙很有可能是死于药物过敏,因为长期高强度功夫对打,很可能对李小龙的身体造成了隐疾,药物过敏将隐疾诱发了,导致死亡。但不愿意相信的还是会认为李小龙是被谋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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