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阿姨独吞280万拆迁款 家中藏240万现金被搜出

在上海虹口区的一隅,2019年,一处古老宅院被纳入征收范围,补偿金额高达280余万元。这笔款项的归属权却引发了一场家庭纷争。户主的长女郑阿姨作为唯一的在册户口持有者,起初领取了全部补偿款。正当她以为胜利在望之际,法院的判决却让她不得不返还大部分款项。更令人震惊的是,法官在执行过程中竟然在她家中隐秘之处找到了未动用的现金达240余万元。

上海阿姨独吞280万拆迁款 家中藏240万现金被搜出

这一背后揭示了一个长期困扰市民的问题:在房屋征收中,户口在册是否就意味着有权分得补偿款?

实际上,上海的房屋征收补偿政策并非按照户口来平均分配。真正的决定因素是“共同居住人”这一法律概念。根据《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要想成为“共同居住人”,必须满足三个条件:户口、实际居住满一年以及他处无福利性住房。郑阿姨虽然户口在册,但长期未在此居住,且已经享受过单位福利分房,因此不符合“共同居住人”的资格。

这一政策的制定并非凭空想象,而是基于公平和合理的考虑。上海的征收补偿主要针对的是公有住房,其本质是国家为居民提供的居住保障。补偿款并非一般的财产,而是对“实际居住且没有其他住房保障的人群”的安置。如果仅凭户口就能分得补偿款,那么就会引发大量“空挂户口”的现象,导致真正需要住房保障的人群无法得到应有的保障。

郑阿姨的案例正是这一政策的生动诠释。虽然她是长女且户口未迁出,但长期在外居住并已经拥有了自己的住房。而其他兄弟姐妹虽然户口不在此处,但有人长期照顾母亲并实际居住在这里。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补偿款应该优先保障那些真正依赖老宅生存的家庭成员。法院的判决并非忽视亲情和贡献,而是坚守“居住保障”这一政策底线。

这场纷争并未因判决而结束。随着原户主母亲的去世,补偿款的性质发生了变化,成为遗产。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该款项作为母亲的合法财产,依法进入继承程序。郑阿姨和其他五位兄弟姐妹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理应均等分配。但法律在此完成了从“征收权益认定”到“遗产继承”的逻辑转换,既维护了政策的公平,也保障了继承权利。

这起案件不仅是一场家庭纠纷,更是城市更新中的普遍难题。当老房拆迁带来巨额利益时,亲情往往面临严峻考验。法律的作用在于划清底线,保障真正需要住房的人,防止公共资源被不当获取。

展望未来,上海正积极推进《公有房屋管理办法》草案,以进一步统一“共同居住人”的认定标准。数字化征收系统也在试点,通过大数据比对个人住房、户籍、社保信息,自动筛查“他处有房”情况,以防范虚假申报和不当得利。

这起案件提醒我们,不能将户口视为拆迁的“提款卡”。家庭内部应尽早协商补偿分配方案,避免矛盾激化。对于实际承担赡养义务的成员,在继承阶段可以主张多分,并提供相应的证据以得到法律的支持。

最终,当老宅变成金钱的纠葛时,不要忘记人性的挣扎和法律的尊严。法院的判决与执行不仅是为了维护一个家庭的公平,更是为了维护整个城市住房保障制度的尊严。